交通信号分类
交通信号分为: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。
交通信号作用
1、指挥灯信号:
①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、行人通行,但转弯车辆须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。
②黄灯亮时,不准车辆、行人通行,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,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,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可以通行。
③红灯亮时,不准车辆、行人通行,车辆应停在停车线外。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,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,可以通行。
④绿色箭头灯亮时,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。
⑤黄灯闪烁时,车辆、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;
2、车道灯信号:
车道灯信号是指绿色箭头和红色叉形灯;绿色箭头灯亮时,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;红色叉形灯亮时,本车道禁止车辆通行。
3、人行横道灯信号:
人行横道灯信号包括:绿灯亮、绿灯闪烁和红灯亮。
绿灯亮时,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;绿灯闪烁时,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;红灯亮时,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。
4、交通指挥棒信号:
交通警察持棒发出停止信号时,不准车辆通行。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,可以通行;交通警察发出直行信号时,准许车辆直行,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;交通警察发出左转弯信号时,准许左转弯车辆和直行的车辆通行,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型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,可以通行。
5、指挥手续信号:
指挥手势信号分为直行、左转弯和停止信号。
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、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时,服从交通警察指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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