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关注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:
    1:搜索微信号(888888
    2:扫描左侧二维码
  • 登录 注册
  • 切换到宽版
  • 指尖摩托       | 购车、用车、养车、修车一体解决方案

    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行为

    [复制链接]
    发表于 2015-10-9 13:55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  1.明知发生交通事故,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。
      2.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,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。
      3.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,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,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。
      4.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。
      5.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,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、假地址、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。
      6.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。
      7.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,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。
      8.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,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,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。

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官方公众号:

    官方微信

    QQ手机版 流量统计 小黑屋 指尖摩托 鲁ICP备15035114号-1 Discuz! X3.4 Powered by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 

   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